为深入贯彻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春节期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坚决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,加强非法集资源头的治理,力争做到从根本上遏制非法集资的势头。我园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,特制订了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知识》,现转发给广大教职工和家长朋友,望大家认真阅读了解,提高警惕,谨防上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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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非法集资
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,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,以发行股票、债券、彩票、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,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。
非法集资的特征
1.没有经过有关权力部门批准。
2.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。
3.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。
4.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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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集资的具体手段
01
承诺高额回报,编造“天上掉馅饼”、“一夜成富翁”的神话。
暴利引诱,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。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,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、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。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,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,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,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,等达到一定规模后,便秘密转移资金,携款潜逃。
02
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,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。
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、螺旋藻、芦荟、火龙果、冬虫夏草,养殖蚂蚁、黑豚鼠、梅花鹿、家禽再回收等名义,骗取群众资金;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;有的编造植树造林、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,骗取群众“投资入股”;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,承诺高额固定收益,吸收公众存款。
03
混淆投资理财概念,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。
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、投资基金、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,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;有的利用专卖、代理、加盟连锁、消费增值返利、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,欺骗群众投资。
04
装点门面,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。
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,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,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、税务登记等手续,以掩盖其非法目的,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。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,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,骗取群众信任。
非法集资的危害
一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、金融秩序,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和大量社会治安问题,甚至引发局部地区的社会动荡;
二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蒙受严重经济损失,甚至倾家荡产、家破人亡;
三是非法集资属违法行为,参与者可能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受到法律制裁。
“三要三不要”法
一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、金融秩序,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和大量社会治安问题,甚至引发局部地区的社会动荡;
二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蒙受严重经济损失,甚至倾家荡产、家破人亡;
三是非法集资属违法行为,参与者可能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受到法律制裁。
致家长防范非法集资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朋友:
您好!近年来,全国各地非法集资案件频发,集资手段层出不穷,非法集资发案数量、涉案金额、参与人数呈上升趋势,给参与集资的群众个人和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,性质十分恶劣,严重影响了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。
非法集资是政府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行为。其主要特征有四个方面:一是未经有权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;二是通过媒体、推介会、印发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;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保证还本付息;四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。
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四种:一是承诺高额回报。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,编造各种神话,以高息或巨额回报引诱群众参与投资。非法集资者初期通常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,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或运行资金无法支付利息时,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潜逃;二是编造虚假项目。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,以订立合同为幌子,编造虚假项目,承诺高额固定收益,骗取社会公众投资。有的假借委托理财名义,故意混淆投资理财理念,承诺高额回报,欺骗公众投资。三是虚假造势宣传。为了骗取公众信任,在宣传上一掷千金,采取刊登理财广告、雇人散发宣传单、组织外出旅游等方式,骗取公众投资。四是利用亲情诱骗。利用亲戚、朋友、同乡等关系,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。
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: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。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,任意挥霍、浪费、转移或者非法占有,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,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、血本无归。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、金融秩序,极易引发社会风险。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。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、人员多,资金兑付比例低,处置难度大,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,严重影响社会稳定。
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,参与非法集资遭受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。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是广大师生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良好途径。防范非法集资,需要每个人警钟长鸣,让我们共同呼吁:远离非法集资,珍惜美好生活!
文昌市第四幼儿园
2021年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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